SCI的目的是为一些人购买和管理财产组合。这包括在公司成立时任命一名经理。他或她负责公司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公司的持续平稳运行。
SCI 可由一名或多名常务董事管理。要担任这一职务,必须满足某些条件。SCI 的管理者必须是 自然人或法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为管理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不得被判犯有任何禁止其管理公司的罪行。此外,某些职业的持有人无权同时担任管理职务。
SCI 的经理拥有多项重要权力。他的主要任务是使公司账目井然有序。他们必须保留现金账户:分类账记录了代表公司进行的所有收支。他有权将 SCI 委托给第三方。
日常工作中,他或她还负责收取租金、支付公司费用、确保正确报税、管理财产保险、招聘员工(如有必要)以及维护投资组合中的房产。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设立一个特别授权,为管理者的权力提供一个更严格的框架,或 者在几个管理者之间巧妙地分配权力。管理人对 SCI 的股东负责,必须至少每年编写一份管理报告 。
任命经理的规则由公司章程自由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合伙人召开大会,投票选举 SCI 的经理。
如果公司章程中未规定具体程序,则由获得代表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多数票的人当选。
SCI 管理者可以领取报酬,但没有义务这样做。这一决定可在每次大会上做出或审查。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开会并投票赞成或反对提议的薪酬。如果经理也是合伙人,则有权参加表决。应当指出的是,大多数 SCI 管理人员通常不领取薪酬。
支付给 SCI 管理者的任何酬金都必须列入 SCI 的账目。 账目.
如果经理 领取薪酬,但不是合伙人,与 SCI没有从属关系,则被视为自营职业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属于 自营职业者社会保障.如果存在隶属关系,经理则被视为雇员,应参加一般社会保障计划。
如果经理是带薪 合伙人,并且与 SCI没有从属关系,那么他或她就被视为自营职业者。因此,他们属于自营职业者社会保障计划的覆盖范围。
如果存在从属关系,那么雇员就被视为受薪工人,属于一般社会保障计划的覆盖范围。他们也不缴纳失业保险。
最后,无报酬的公司经理不需要缴纳任何社会保险金,因此也不因履行这一职能而享受任何形式的社会保护。
SCI 管理人员的任期有限。因此,他或她的职责在委托给他或她的任务到期时结束。
执行主席也可在任期内辞职。为此,他必须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各合伙人,并附上收据。他无需说明理由。如果他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他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最后,代表公司一半以上股份的合伙人可决定解聘 SCI 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在任期结束前解聘。
因此,SCI 的公司章程是明智地管理经理任务的关键文件。可以列入一些具体条款,如年龄限制、对特定技能的要求、解雇理由框架、辞职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