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公司不仅要对其挂名的公司履行承诺,还要承担法律义务。为每个注册地址提供省批准文号是主要义务之一。
自2009 年 1 月 30 日第 2009-104 号命令起,公司注册为商业地址必须申请都道府县批准。因此,由于注册公司需要公司注册地址,因此在贸易和公司登记处注册也需要获得批准。该申请必须向公司注册所在省的省政府提出。
获得省长批准是住所登记公司的必要条件。事实上,一旦获得批准,公司就可以提供商业户籍服务。即使户籍代理公司拥有多个经营场所,这一点也同样适用。只需将这些场所申报为二级或附加机构即可。
首先,公司董事必须声誉良好。他们不得个人破产或被禁止从事或管理商业活动。
就司法方面而言,申请人不得曾被判定犯有刑事罪。此外,因盗窃、违反信托、腐败、贩毒、诈骗、伪造、共谋犯罪、淫媒、税务欺诈、处理赃物或洗钱而服刑超过 3 个月且未缓刑的,也不得获得授权。
最后,如果在过去五年内撤销过批准,则不能再次获得批准。这些条件也适用于持有公司 2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与公司所在地有关的条件,特别是对注册公司而言。例如,这类公司不得在用于住宅或混合专业用途的场所开展业务。此外,注册公司当然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或租赁了开展业务的场所。
最后,登记公司还承担其他义务。例如,它必须保证在其经营场所内为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保密服务,还必须允许客户定期会面,以确保客户的法律和会计文件得到保管、保存和查阅。
在与商业地址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时,省批准号极为重要。自 2012 年起,注册公司必须提供都道府县批准号,以验证客户公司的商业注册地。该号码可通过向都道府县申请都道府县批准获得。如果没有该编号,注册申请将被贸易和公司注册处拒绝。
在选择户籍服务提供商时,必须检查该户籍服务提供商是否获得省政府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