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公司地位的目的是支持有大学背景的学生创建公司。根据青年创新公司(JEI)计划,该地位可提供税收和社会福利。
要获得青年大学公司资格,申请公司必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成立。申请必须在开业后的前十个月内递交给税务局。公司与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必须签订协议。协议的目的必须明确。协议期限为三年,最多可续签八年。
要成为大学初创企业,您需要满足六个条件。
希望获得青年大学公司资格的公司必须 :
希望获得年轻大学企业资格的公司必须在其申请所依据的财政年度结束前八年内成立。
新成立的大学不得作为合并、业务扩展、收购或重组的一部分。它必须从零开始。
新成立的大学企业必须由在校学生或硕士、博士毕业生直接管理或拥有,且至少占 10%,且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超过 5 年。从事研究和教学活动的人员也可拥有相同比例的股份。
大学新创企业的主要活动必须是利用研究成果。负责人或合伙人必须在高等教育机构工作,或在学习期间曾在高等教育机构工作。高等院校与新成立的大学公司之间必须签订协议。协议规定了商业化的条款和条件。
根据《一般税法》第 44 条的规定,公司是独立的。在整个大学创业期间,必须满足资本所有权条件。
大学新创企业以.NET形式开发项目:
大学新创企业可免缴两年所得税:
这项免税政策不能与《税收总法典》第 44 条规定的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也不能享受在城市免税区设立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地方政府的指示,新成立的大学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商业房产税(Cotisation foncière des entreprises - CFE)的优惠,最长期限为七年。
大学开办阶段免缴雇主社会保障费。这包括以下雇主缴款:家庭津贴、医疗保险、养老、死亡、残疾和生育。但不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险费。
免除雇主的社会保障缴款有两个上限:
该豁免按全额计算,有效期最长为八年。大学新创企业只有以下人员才能享受这一免税待遇:研究人员、与研究人员一起工作的技术人员、负责工业保护的律师、研发项目经理和公司职员。